本人有一张借条內容是:于2014年1月7日向本人借款3万元人民币用于资金周转,约定年前先还1万伍仟元
更新时间:2016-01-17 07:55:07
问题描述:
本人有一张借条內容是:于2014年1月7日向本人借款3万元人民币用于资金周转,约定年前先还1万伍仟元,剩余款过完年后还清。年前后本人多次催还款无果,在2015年2月21日借款人才还1仟元(从银行打进我帳户)。请问律师:我的诉讼时效具体何时截止?我如果起诉对方,逾期还款利息能否按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主张?不能的话能主张多少逾期还款利率,从何时开始主张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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