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期和工资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6-02-06 09:13: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劳工法中规定休息日如果需要加班,不能还休的,工资要付二倍.
法定假日加班的,工资付三倍,但是没有说法定假日加班还休的问题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春节等法定假日加班,只是过后给予正常工时还休,实际上我们是法定假日加了班,但是拿的工资还是平时的工资,在经济和休息日上并未做任何的补偿.
这样看,谁不愿意法定假日休息,过节能和家里人一起,平时的还休怎么能弥补这种特定的节日休息呢?
不知道现在公司的这种法定假日加班,过后还休,合法吗?
我的理解是如果法定假日加班,工资付三倍,如果不给工资,也应该给予三倍的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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