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么处理彩礼
更新时间:2016-01-16 08:34:22
问题描述:
2013年5月左右经熟人介绍,期间两人没有多少感情,但因端午节送礼并没有经过女方母亲亲自同意就送过来且已经送给女方亲戚为由,要求赔偿。当时女方觉得既然已经送了,且经过相处有了一定感情基础觉得可以继续商量结婚事情,但要求男方延缓结婚日期,可以在10月时订婚,但希望能将2014年3月的结婚日期推延至2014年10月。但由于男方坚持在2014年3月结婚,女方出于感情觉得可以,且在结婚后第二天就领取结婚证书。期间男方给的彩礼中,因为男方父亲答应购买汽车但因金额不够,由女方从彩礼中拿出大概6万用于买车;1万用于买电视机2台,沙发1套,洗衣机1台,小圆桌1套。但结婚后男方家长以女方工作时间不能配合男方为由要求在男方家附近找工作造成一定的矛盾。(女方当时在超市上班一共两个班,逢单日上班时间为11:30~17:30,逢双日上班时间为7:30~11:30,17:30~21:00;男方在污水处理厂上班需要三班倒)女方觉得男方家长经常插手女方工作且在结婚后男方不与女方互动觉得自己根本融入不了这个新家庭,期间与男方闹矛盾后由男方先分床分房后觉得这段婚姻坚持不下去,但男方家长及亲戚一直对女方进行教育要求不准闹以后觉得这个婚姻到底是和谁结的,如果是和男方结的为什么所有事情男方不与女方沟通,任由家长及亲戚对女方各种要求,而如果是和男方结的,为什么在女方一次又一次的明确要求与女方有互动时永远不给于明确答复。在这段时间内女方已经没有上班且不想回娘家后出门旅游两次来散心,在女方旅游期间男方家长不定时打电话喊女方早点回家,但作为丈夫的男方没有电话。回家后女方就与男方分房睡觉。一直到2015年2月女方重新找到稳定工作后回娘家居住,期间男方家长曾在2月过年期间来找过女方外,一直没见到男方面。女方觉得男方不在乎自己那么又何必要跟着回去,且也曾说过只要男方亲自来接女方可以一起回家,但男方本人一直没出现。现在男方以女方性格差异,脾气不合,女方经常无事生非,自挑事端,闹得家庭鸡犬不宁,出于和善,女方多次殴打男方,男方均未还击,女方经常扇男方耳光,男方忍气吞声,不与其一般见识,劝其收敛,但女方依然我行我素,闹得更加疯狂。女方自小性格孤僻,为人冷酷,遇事胡乱猜疑,经常独自挑起事端,男方长期与其生活,内心实在无法忍受,将女方诉讼至法院,要求女方返还金器及彩礼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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