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我的加班补休、探亲假吗?
更新时间:2016-01-16 16:34:16
问题描述:
我在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作,今年2月13日达到退休年龄,因身体多病,申请补休(2013年9月29-2014年6月止每个星期天半天加班时间),共计20余天,单位领导以时间过去太久为由拒绝给我,此外,4年一次的探亲假也以面临退休为由不给享受,请问,单位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注:我实际退休时间大概是3月1日或4月1日(退休申请须经局主管单位审批后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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