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全额缴纳物业费吗?
更新时间:2016-01-09 13:22:5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2009年买商品房一套(建于2004年,简装,位于6层楼的5楼),收房后出租他人使用。在2010年时,出现主卫房顶大块掉落,与6楼房东沟通后发现其也是受害者,事件原因是6楼房顶(即我们整幢楼的屋顶未做防水,连续下雨导致屋顶排水倒灌,渗透6楼进入5楼从而影响我家主卫。后与物业再三沟通,物业先推说不是他们的责任,后安排人员来施工,前后耗时5-6个月,造成我家租客搬迁空置房屋近半年。
我们也与物业沟通,望减免部分物业费以共同承担我们的损失,一直未果。我们也就没有交物业费。现物业要求我们全额缴纳所有拖欠的物业费。
请问:我们必须全额缴纳所有拖欠的物业费吗?2010年的维修事件物业是否也该承担部分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