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已过户,当时签订的合同没有详细说明车况,只有口头说明了该车行驶1万9
更新时间:2016-01-08 08:26:04
问题描述:
2015年1月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已过户,当时签订的合同没有详细说明车况,只有口头说明了该车行驶1万9千多公里,约2万公里,无事故,没修过,只喷了点漆。现在发现该车出现过一次小事故,有保单赔偿,而且在4s店的保养记录上显示,最后一次保养日期2014年10月自己达到5万8千多公里。与当时交车仪表盘显示的1万9千公里不符,差距交大,因公里数是二手车影响价格的重要数据,所以车卖贵了很多,车主故意修改公里数,以及隐瞒事实。可惜的是证据方面,只有对方承认公里数不对的电话录音和4s店的保养记录。由于合同没写车况方面和售后方面的条款,再者本人对二手车方面的知识认识不足,真的并不知道公里数可以更改。。我们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交易,不知道试用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或《二手车交易规范》吗,里面好像有规定卖房应向买方提供资料其中包括保养,事故记录,但是我们是没有的,交易发票是有的,在一家二手车交易公司开的,只有一张发票,当时拍了照,但写过什么东西没有就忘了,我这里没有关于二手车公司开的其他东西了,就这样,我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下所订立的合同,来起诉撤销合同或更改合同吗?或者其他方式来维权,别骗了,对方是你签合同我没逼迫你,你自愿的,你爱怎么办怎么办的态度不愿协商,我是被骗着签合同的呀!有没有胜算。无论以什么理由,合同撤销,更改也好,告他欺诈罪也罢,能讨说法就行!感谢您的耐心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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