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协议该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06-03-21 05:34:01
问题描述:
我去年与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单位集资房(期房)卖给他人。后因单位在集资时有规定不准买卖,我与买方协商毁约不成,于去年2月份申请法院判决协议无效,后经中院终审判决该协议无效,并判两次诉讼费对方支付(未提及房款返还及赔偿问题)。终审判决距现在已经快半年了(房屋已于5月开发商交付我方),我与对方协商,除返还房款外,另赔偿对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方不接受。说要和我打一辈子官司。请问,按照法律我该赔偿多少?他能和我再打什么官司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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