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4年中专毕业后在国营建筑公司工作,2003年原公司破产买断工龄后,于2003年应聘在一家国营
更新时间:2016-01-06 22:00:12
问题描述:
我1984年中专毕业后在国营建筑公司工作,2003年原公司破产买断工龄后,于2003年应聘在一家国营监理公司工作,期间签订的均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单
位的养老保险及医保单位自2010年才给交。现合同期限到期,单位不在继续签合同,我要求补偿2003-2010年期间的养老及医保费用,但单位不同意补偿,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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