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承包土地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6-01-10 00:54:50
问题描述:
2015年11月,我作为甲方兑60亩土地和设施,乙、丙方兑资金(树苗、施肥、耕作、工人工钱等费用)为投资方签了合同20年,共同栽种经营核桃树。我的家就住在地里,园子看管和农活管理已我为主,尽到了责任没有大的闪失。乙、丙方为老板,引进树苗、当年套种的药材以及管理都是他们说了算,容不得我半句话。结果冬天套种的药材卖卖不够种钱,这还不算,我们的帐还没有算,他俩就把卖的药钱当成投资钱给扣了,我经手的工钱、地租钱他们不给,理由是赔了三一三十一赔。他们把卖的药钱搓后,我经手该给人家的钱正好是他们投入的三分之一。赢亏共担,这个我姑且认了。
问题是;
1, 赔了,能不能看出对方不给我合伙了,而且也和不成伙;
2. 老板目中无人又赔了,能不能多担点责任;
3. 三人合伙做生意三一三十一亏盈,能不能说合伙的内容不同,价值对等,我兑的土地、设
施有没有价值;
4. 已经是合伙不成了,长一年的核桃树苗他们不让把掉处理,我又不想要它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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