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遇事借了前妻姐十万元,还了两万后离婚,写下欠条八万元,承担民间借款一分息,离婚后还了三万二千元
更新时间:2016-01-04 21:18:12
问题描述:
本人因遇事借了前妻姐十万元,还了两万后离婚,写下欠条八万元,承担民间借款一分息,离婚后还了三万二千元,余欠四万捌仟元,今年五月,双方闹的不愉快,告上发院,发院判决加息一共还对方六万,十二月前付清,但收入较少,还要供儿子上学,没有还一分一厘,对方要求我还清余款,扬言要求发院强制执行,我名下一无房,二无车,三无存款,借款也无果,请问这样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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