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实际交费年限的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16-01-02 09:09:08
问题描述:
我是1988年12月1日参加全民企业单位工作,2009年单位改制和我觧除劳动合同,并为我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紧接着我领了24个月的失业金,我从2010年至2015年一直续交养老和医疗保险6年到2015年5月退休。养老金算我27年工龄,而医疗保险还让我补90个月,经询问说单位在解除劳动协议合同时才给我们买了09年一年的医疗保险金,让我补交的是2000年至2008年的医保险3万多元,这样算对吗?这期间我还在单位里上班,如果补交是不是应该让单位补交?如果补了90个月,我的实际交费就是167个月,我是下岗职工,我打零工那有那么多钱交呢,劳退休工资才算了1240元,每月,交两费时都是按全市当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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