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铁路正式职工,由于2010年6月2日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将我拘留并于同年7月逮捕,我在看守
更新时间:2015-12-29 10:26:3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铁路正式职工,由于2010年6月2日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将我拘留并于同年7月逮捕,我在看守所羁押了三年整,当地市法院开了三次庭都没法判,最后,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无罪的批复,检察院也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请问律师我关押三年的工资是不是该我原单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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