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向很多人借钱,有的有借条,有的没有。有借条的当时许以高利,没借条的只是说就借两天,两天后归还
更新时间:2016-05-18 10:31:36
问题描述:
一个人,向很多人借钱,有的有借条,有的没有。有借条的当时许以高利,没借条的只是说就借两天,两天后归还。一年多以后也没见归还。其中两人起诉法院,判决归还欠款拒不执行,还暗中藏匿已被保全之财产。其他债权人也已向当地公安局报案。但是,公安局将该欠款人拘捕后认定不构成诈骗。释放后,该欠款人不知去向。这事已经三年多了。请问现在是否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告他诈骗呢?他现在是否能认定是涉嫌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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