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撤迁补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5-12-24 15:58:44
问题描述:
''''我本人户籍重庆南岸区迎龙镇,1989年来到重庆沙坪坝打工,于1996年在我姐姐姐夫的居住地沙坪坝区上桥和我姐姐共同修了房子屋数间,产权属于我姐姐门下,当地生产队和村民可以证实是我出钱和姐姐共同修的房屋用于居住至今,现如今要被征地,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我也去现场撤迁办咨询了一下,他们只承认赔900元一个平方给我(砖混结构赔600一个平方,现承认上浮50%即900元一个平方)其余一概不认!请问这样赔偿我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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