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承房产的全部份额
更新时间:2015-12-15 11:07:0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四个问题,请律师答释一下。母亲已经去世,我家有兄姐共4人,父亲要立遗嘱把房产给我,今天去公证处咨询,律师说我父亲和我占十分之七,两个哥哥和姐姐各占十分之一。我父亲说,我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哥哥姐姐分出单过,没有进到赡养义务,不同意哥哥姐姐各占十分之一的说法,父亲的观点受法律的支持吗?如果不行,十分之三需要2百来万,工薪的我也无力支付啊。要是卖房子,我和我爸住哪里,剩下的钱又不够买房的,这事怎么办?第二个问题是,我家是棚户区改造,选房合同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母亲过世后变更户主为我,房子盖好后,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在我父亲的名字后面加上我的名子。第三个问题是,我父亲同意在办房产证时直接变更为我,怎么办理?第四个问题是,我父亲有一套单位分的中央直属公房,如果我父亲过世,单位是否有权收回,还是由我的家人继续居住?希望律师您逐一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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