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离婚,20几天后复婚,离婚前有债务
更新时间:2015-12-11 19:02:03
问题描述:
你好,我跟我老公是11年1月结婚的,2015年11月3号离婚,离婚前在2013年左右,我公公在外地出差跟他姐姐借钱,陆续有12万左右,因为公公在外地,基本上每次都是我老公去拿的钱写的借条,这些借钱的事我也全部都不知道,也是现在才知道的,当时离婚协议写的房子归我,车子归老公,债务也归老公,后来2015年11月26号因为需要贷款我跟老公又复婚了,房产证没有过户然后抵押在银行贷款了8万元,我想请问下虽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但是钱不是我用的,我也不知道这些借款,现在我公公欠钱跑了,借条是我老公打的,法院会判我还钱吗?之前离婚协议写的房子归我,债务归老公,现在房子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吗?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我公公的姐姐吗,现在房产证还是我跟我老公的名字。只也有这一套房产。2016年11月贷款会到期,到时如果我们还了银行的贷款,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我公公的姐姐吗?如果不判,我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我儿子吗?我儿子4岁,如果过户给我儿子,法院会判无效吗? 还有就是如果我公公写个证明,证明这些钱是他打电话借的,也是他用的,我跟我老公没有用过,法院会判我们不用还吗?现在我公公的姐姐已经不承认钱是我公公借的了,只说全是我老公借的,我们该怎么办呢?如果现在跟我老公离婚,法院还会判我承担债务吗?还有我公公这样欠钱跑了,属于诈骗吗? 我们被卷进去,我跟我老公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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