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是2014年12月17日签订的,双方达成一致,合
更新时间:2015-12-07 09:44:42
问题描述:
装修合同是2014年12月17 日签订的,双方达成一致,合同有效期为2015年4月30日到期,现已经过期,开工之后甲方就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私自要求改动,干到2015年1月5的时候,因为甲方是私自占用耕地,未经土管部门批准,土管部门勒令停工,甲方也就要求我们停工回家等待,这期间,甲方对工程质量,效果都无任何异议,但工程款未按合同规定付给.等到2015年11月10日甲方打来电话说关系已经买通,可以过来开工了,因有欠款未给,我方有组织工人到位,我方给甲方要求补偿损失,(因为工资涨了,路费,材料损失和涨价,机器购买等,)甲方不给任何损失赔偿,并强迫我们施工,最后把我们工人锁在工地施工,工程基本上做完了,我方要钱仍然不给,在这期间甲方把关,对质量无异议,我方工人在2015年12月3日逃出回家了,甲方打电话说要起诉我方,真是天理难容,我方经济损失达177400 元,我方想起诉甲方,让其包赔我方经济损失,好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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