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儅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5-12-04 11:53:01
问题描述:
我原住房九四河道增宽被坼,后乡,村,组垵人口统一划分了宅基地,因我当时身患重病,儿女年幼无能力建房,这一病十余年最终落成三级殘废,直到2009年靠儿女打工才还清治病所欠外债,稍有余额就申请在我宅基地上建房{自九四年我原住房坼除后一直寄居岳父家)村,乡都批审了但县规化局告诉我说我地已属开发区埪规内不准建。多年来我数百次请示报吿要求解决我住房问题,直到今年十一月开发区才同意將二人作为提前安置{我全家七口}而只给人头费,我是无房户,垵开发区规定无房户按人平45平方作拆迁计算,但他们不给我,原因是九四年河道增宽已补儅了{当年补了我三百多元)我认为这不合理,但他们强调只能这,如我不服要我上诉,请问我能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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