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打一个小官司,但遇到麻烦,请律师帮忙!
更新时间:2006-01-19 06:06:01
问题描述:
一、事实陈述:
2003年北京市XX公司欠我业务提成35000元,已给30000元,尚欠5000元钱,欠款方当时已打好欠条,两年来一直未还我。今天,对方在法院出庭时提出:以当时未交个人所得税(当时公司也没交这笔款的个人所得税)为由,要求我补交给公司代扣代缴税款(减去5000元后)一千多。
二、问题是:
1、我作为原告,如何赢得这场官司?
2、现在补交所得税,是按2003年还是2006年补交?我到时以何为凭据?[/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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