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将房屋抵押,做了民间借贷,先后借款120万。每月按照5分支付利息,总共支付利息83万
更新时间:2015-12-02 18:51:59
问题描述:
2013年8月,将房屋抵押,做了民间借贷,先后借款120万。每月按照5分支付利息,总共支付利息83万元左右。截止至2015年4月,因无力支付利息,拖欠利息至今。目前我已无力再支付利息,所以想以卖房的方式,将本金120万外加30万利息归还出借人,将此事解决。但是,出借人不同意。现在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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