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是这样的,2015年11,20号中午有个40岁左右的人骑了一辆台铃电动车来我店里,本人是修摩托车的
更新时间:2015-12-01 08:39:18
问题描述:
事是这样的,2015年11,20号中午有个40岁左右的人骑了一辆台铃电动车来我店里,本人是修摩托车的,他哭丧着脸。说他小孩在前面被车撞了。要问我借200块钱用一下。我说我们又不认识。他说我把车放在这里做抵押。当时我身上就是100块钱。我说要问你拿100块钱去用去等下午你在拿钱给我在来骑车好不,他说好。可是没过几分钟后。他说反正我车子电池不行。轮胎又快没用了。外壳又绑了的。做废铁卖给你算了。问我多少钱?我说现在做废铁买是买280。我们也要赚一点。赚一点。最多我只能出你250块钱,后他想了很长时间。好吧我把车子卖给你。但是充电器我拿走。我说可以了,充电器不要你的。我叫他写了一个发票给我。发票内容是这样的。某某今买给小周一辆电动车。时间2015年11月20。在留了一个号码。买了以后我就出去干活了。车子大概放在我这里放了一天。第三天人家有辆电动车电机烧掉了。他说想换台旧的电动车。我就把那台介绍给了他。以旧换旧,给我350块钱。我在给他装一组新电池。车子就这样卖出去了。可是没过3天。他带了二个人过来,他说车子是他二十号早上丢的,我当时还不相信。我连忙打电话给我,卖给我车的人。但是电话打的通,那电话是外省的后他们就报警了,公安局那要了我号码去,他说等那个管这个事的人上班了,才叫他打电话给我。可是都过去了4天。估计明天要找我,我心里很难受,(我该怎么办?会不会罚款或者,罚款多少?还是要负法律责任。跪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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