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说有人急用钱,给二分息,我想那是我姐,就把五万元给我姐了,给钱时没见借钱人,我姐给我写了一张借条
更新时间:2015-11-26 10:56:28
问题描述:
我姐说有人急用钱,给二分息,我想那是我姐,就把五万元给我姐了,给钱时没见借钱人,我姐给我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我姐是担保人,她说借钱人的名字是他本人签的,时间为六个月。钱到期了,那人说他没钱,期间也没给过息。又过一段时间,我姐说那人联系不上了。没办法我问我姐要钱,我姐说她没花她不还,但她给那人钱时没有任何手续。我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妈,她有心脏病。我姐她老公在单位上班,她们有一套房子,是集体证。到现在我告又不敢告,怕气着老妈。不告她又不承担这笔钱。我该怎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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