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费一下,十号报的案,六十岁老头侵害幼女,十九号去公安局,里面的人好凶,我用手机拍,他们驱赶
更新时间:2015-12-24 09: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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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费一下,十号报的案,六十岁老头侵害幼女,十九号去公安局,里面的人好凶,我用手机拍,他们驱赶我们,我走到大厅听到有人说把她的手机拿来,我就跑,跑到外面被他们抓住了手机拿走了,我当时被关了,经过大厅看到姐姐仰面倒地,还有一个姐用手机拍姐姐倒地的像,也被关了手机也拿走了,被他们推倒不醒人事的姐被他们拖到二楼也关了,我们三个在一个牢里。他们把我的手机还给我后,里面有犯罪承认的录音和每次到公安局去的录音、视频没有了。姐现在医院里 CT查没问题但有症状医生说要住院边打针边观察,当时他们交了1千入院费。现在说姐是下雨地湿自已跌倒的,1千元是献爱心,我们还有什么证据打官司?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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