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吵闹导致受伤
更新时间:2015-11-20 16:16:46
问题描述:
地点:某小学六年级教室
时间:自习课
当事人:A,B,C,D均为六年级同班同学
A和B:女生,坐前排,同桌关系
C和D:男生,坐后排,同桌关系
事情进展顺序:
自习课上,后排的男C在背后捉弄女A(用笔盖轻轻触碰等行为);
前排的女A回头,以为刚才是男D(C的同桌)在干扰她,就轻声责备男D,并配以表情(因为当时老师在教室,没有大声责备),责怨程度并不严厉;
此时女B也以为是男D捉弄了自己的同桌,以夸张的手势以及表情对男D表示责骂;
此过程中男C未主动承认是自己捉弄了前排女生,继续观看,装作不是自己做了刚才的行为;
男D用表情以及手势解释刚才的事不是自己做的,但未获得前排两女生的认可,又因为老师在教室,无法大声用言语为自己辩解(因为自习课说话有可能受老师批评),觉得很冤,一气之下丢了一支圆珠笔过去,意欲制止女B对自己的误解和辱骂,不料笔尖刺破女A面颊皮肤,流血少许;
女A的伤口经过初步处理,已无大碍,但是有少许颜料沉淀,影响美观,女A家长提出要“做到不留痕迹(包括颜料,疤痕)”,并认定由男D家长承担全部费用,态度蛮横。
请问各方当事人(包括学校)的责任比例以及男D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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