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份,我在信用社用工资卡贷款19万给朋友使用。因他和信贷员很熟,信贷员知道是我贷款给我朋友使用
更新时间:2015-11-20 18:01:28
问题描述:
去年八月份,我在信用社用工资卡贷款19万给朋友使用。因他和信贷员很熟,信贷员知道是我贷款给我朋友使用。而且贷款申请是我朋友写的,申请大概写的是收购粮食,资金短缺之类的话。我只是签字,按手押。我对象的签字,手押也是我代替的。我朋友还找了一个担保人,担保人是农民,没什么收入。因我朋友跑了。信用卡社的贷款到现在一分未还,今天信用社的人说在不还就要起诉我。请问,如果信贷员有责任,我可以申请只还本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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