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是不是选择离婚?
更新时间:2016-04-24 16:31:4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对象是去年十月份经亲人介绍认识的,今年七月份领的证,但没有同居,直到今年十月一日结婚,才生活在一起。现在我觉得我对象对我没感情,想离婚,问下登记前男方给的订亲一万和登记后给的登记一万和金银首饰三万加起来共五万要还给男方吗?女方出资家电三万,现在这一个月,我发觉我对象跟我没有感情,新房是公公的,装修是公公出的钱,家具是我对象买的,家电和窗帘被褥是我买的,但房产证还有下来,双方父母与媒人在一起商讨后达到对方的允许我们才去登记结婚的,而且新房和我婆婆家是前后楼,非常近,我对象生活不能独立,有什么事都不和我商量,总向他爸妈商量,从结婚后就让我还他爸妈这钱那钱的,我已经还了一部分当初登记前我有条件拒绝外债,否则不结婚,他家答应和保证的好好的,可是结婚后这种还钱的现状我接受不了,我该怎么办?我们现在冷战分居一个月,无论谁先提出离婚,男方的五万元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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