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份向··公司借款30000(实际到手为30000),··公司的各种费用,咨询费,服务
更新时间:2015-11-05 22:03:08
问题描述:
2013年10月份向··公司借款30000(实际到手为30000),··公司的各种费用,咨询费,服务费,审核费及未注明费用,24个月,每月还1948.84。两年共计约47000,比例为155.91%,超过现行规定年利率24%
如今我已全数还完,但23期时候还款当日在向他们对公账户还款时候,在银行服务人员帮忙下atm跨行还款成功后,(却后来被告知失败,··近日告知是说不可以在atm对公存款,要柜台操作)。说我此笔款逾期,要我交逾期费用,我向他们公司客服申诉,一直拖我到现在,费用上升已经两倍。。。我现已拒绝表示不还!!
我想知道,··公司的这种收费合法吗?已经超出年利率24%,彻彻底底的高利贷!我不还他告我胜算如何?因为我已经两年还了他155%的本金。又担心自己失败被他这样一直计我的逾期利息(循环利息)越来越多。但又不想··高利贷猖狂!
高利贷公司法务部说要起诉我或由专业收款团队处理,我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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