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人向他人支付执行款项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5-11-07 13:39:22
问题描述:
2014年8月份承租人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次承租人)在协助执行人处(实际使用人)的到期债权。并下达书面通知,并查封协助执行人(次次承租人、实际使用人)应当支付给被执行人(次承租人)的房租(到期债权)
2015年7月得知协助执行人已将房租交给出租方(大房东),但是无法确定是下达通知书之前支付的还是之后支付的?
在14年下达通知书和异议听证会的时候协助执行人均表示没有支付房租。有笔录为证。15年2月协助执行人单方提出与被执行人仲裁合同无效,就因为合同无效我将房屋封堵,使协助执行人无法经营,
直到7月才因为协助执行人无法经营报警将房东抓起来我去协助调查才知道,协助执行人已经将房租支付给房东。
我想请问律师,如果是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前协助执行人已经将房租缴纳给房东这样对我的执行案件有没有什么影响呢?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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