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邻居因纠纷发生扭打,当晚去医院检查发现手掌背骨折,鉴定为轻伤。邻居说是我打伤的到派出所报案,派出
更新时间:2015-10-30 22:23:27
问题描述:
我与邻居因纠纷发生扭打,当晚去医院检查发现手掌背骨折,鉴定为轻伤。邻居说是我打伤的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立了案。但是他的伤手的骨折处曾在发生扭打前10天时摔伤过,手掌肿了好几天,一直休息没干活,邻居也没去医院对他的手掌检查照片,且扭打后他没说他的手掌打伤,当时有见证人在场。我说那伤是邻居以前摔伤的。但我听人家说我没证据,我要负刑事责任。因为我怕事就赔偿了邻居做手术的全部费用,且赔付了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费计37000元,与住院十多天的医疗费用一万多合计56000多。且双方签订协议,拿协议书到派出所录口供做材料,派出所办理了我取保侯审(保证人保证),办理取保侯审是2014年12月9日。现在我觉得我很亏,本来那手就是他的旧伤反而我负了全责,听说检察院还会来做材料走程序,请问有哪位律师能告诉我该怎么办?因为还有第二期手术(拆钢片)的费用我没付,我想我不付给他,请问律师这样可以吗?请有哪位律师指点指点我,我也可以适当付咨询费。纠纷是因为我和当事人是并排相连的房子,邻居趁我夫妻俩在外打工不在家时他在他家门前围起围墙阻断了我房屋的进出之路。以前我家都是一直从邻居房屋门前过的。我需要律师帮帮我,在这里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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