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2个儿子3个女儿,现在二老生病,生活需要照顾,可是因为分家不公,两个儿子都不愿去照顾。只有3个
更新时间:2015-10-30 09:02:42
问题描述:
老人有2个儿子3个女儿,现在二老生病,生活需要照顾,可是因为分家不公,两个儿子都不愿去照顾。只有3个女儿轮换照顾,现在的住院费用(3女儿垫付)也不愿意拿,经中间人协商,儿媳妇说把医药费分3份2个儿子各拿1份.3个女儿拿一份。请问3个女儿应该拿这一份吗?如果应该拿这一份(鉴于俩个儿子不赡养老人情况,三个女儿不愿意拿这一份),女儿们应不应该也能分到财产的一部分?请律师给个答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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