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淮北**集团某矿医院职工,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被单位除名
更新时间:2006-01-09 07:04: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原是淮北**集团某矿医院职工,在04年初便离职出外打工。打工期间,原来的医院归入淮北矿工总院管理(约2005年8月),部门归并期间我向原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但被淮北矿工总院拒绝,这使得我没办法拿到我的档案。他们的理由是为防止人员外流,不得以采取的措施。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如果通过法律手段,其胜诉有多大的概率?
我的要求是及时拿到档案。
另外,如果被单位除名,档案也应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拿到吧。
请百忙中抽闲赐福!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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