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至2010年在单位工作,2010年12月份离职,单位给办了2010年的养老保险和就业失业
更新时间:2015-10-22 10:58:36
问题描述:
我2003年至2010年在单位工作,2010年12月份离职,单位给办了2010年的养老保险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我领了一个月的失业金。2011年3月2日又回单位继续上班了,也签了劳动合同,只是一直未给交保险。现在单位要给交保险,但要求我个人到窗口补到14年或签一份到14年的参保人员失业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而我希望单位至少要从11年4月份给我交养老保险。咨询一下:单位的要求合法吗?我的要求合法不?我要怎么应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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