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违约吗?
更新时间:2006-01-13 06:31:01
问题描述:
我与男友想在上海购买一套房子,某信誉较好的中介公司为我们介绍了一套房子,我们与房东谈好总价后签订了不动产买卖意愿书,约定七日内签订合同,并交纳了意向金作为定金;但当时并未就房内家电等达成明确一致意见。今日与房东签正式合同时,双方有一些不愉快,且就屋内家具、家电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中介进行调解,改日在议。
请问,如果我们实在是无法与房东就合同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房产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好,是否会算我们的违约责任?我们所交纳的意向金还能要回来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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