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扣发工资,且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5-10-20 17:00:14
问题描述:
我今年在成都上了半年班, 用工单位说试用三个月 后转正,7月一号正式转正,但是他没有正式跟我签合同,而我出于他们公司前景和工作环境考虑我本打算工作到年底离职的,当时也是想检验一下公司说他们什么都是专业的,都是国际化标准,所以没有主动跟他们索要合同,我没问他们,而他们也就这样拖着,也不给我交社保,中间只发了等邮件说我正式转正了,期间行政部门问过我是否要交社保?还跟我说最好是不要交。从七月开始工资是按照转正后发给我的。但是由于工作环境和我自身原因考虑我在7月底提出了离职。这期间老板提出挽留我继续工作,但是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实在不想留下,我在八月底的时候我再次提出离职并要求他们赶紧找交接的人,在工作期间我没有给他们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工作无失误。九月底离职的时候,他们说九月份工资会在10月十五发给我,我在十五号看工资的时候他们扣除了五百,我去核对账单时发现他们没给我发,我打电话给他们询问原因时,老板娘说他是按照试用期发给我工资,还说那五百可发可不发给我,还说是因为我没有跟他们签合同所以不发给我那五百,现在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他们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我是否可以拿回我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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