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到手的房屋,单位可以收回吗?和单位打官司能赢吗
更新时间:2004-07-24 00:00:01
问题描述:
2003年3月左右我单位分职工积资房,我因为当了四年的科长按积分工龄等我分到了一套房子,2003年4月我也交了前期房款,2003年10我因在单位干不下去,我办了停薪留职手续(手续因单位没有找我到现在还没有办)。2004年3月25日左右,我又交了最后一次房款,房款已全部交清。2004年4月27日,单位找到我,说要收回我的房子,原因是:2004年3月18单位定了一条新制度,说中层干部没有干满五年的不能给分房。大家来帮我一下:我该不该退房,如果我要打官司我能不能到回房子!
有重要的一点是,我分到房子在前,单位定的制度在后,单位要我退房能有理吗?
欢迎大家来畅谈,帮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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