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更新时间:2015-10-13 23:01:0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公务员,于2014年11月9日与父亲(农民)一起为一对夫妻担保民间借款15万元,期限一年。这对夫妻在2015年9月1日去民政局协商离婚,离婚协议书第三条赫然写道“无债务,无存款”,并把房产分割给孩子。我这有他们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为证,并且在今年这对夫妻中的女方多次通过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给烟台她的一朋友转款。
我的问题是:
1、如果他们夫妻拒不还款,我和我父亲应如何做?是否必须代为偿还债务?是否可以以他们夫妻转移家庭财产为由拒绝代为偿还债务?我和我父亲的担保责任是否可据此认定为无效?
2、他们不还款的证据怎么取得?是否由债权人出具?
3、如果我和我父亲要起诉他们夫妻,需要什么证据?女方通过银行向外转帐的证据应如何取得?他们夫妻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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