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5兄妹共同出钱,把父母的房屋进行了重新修建,兄妹并且共同协商把房子产权证写在了姐姐名下,以后老的
更新时间:2015-10-11 17:00:35
问题描述:
我家5兄妹共同出钱,把父母的房屋进行了重新修建,兄妹并且共同协商把房子产权证写在了姐姐名下,以后老的去世后,房屋出售的所得款由几子妹共同所有。不幸,今年姐姐去世,几兄弟说把房产证转给姐夫(没有书面材料)。但在房交所去咨询说要到公证处公证。公证处告知,无论几兄弟同意以否,都只能转在姐夫及姐姐儿子名下,如果姐姐儿子放弃,在儿子所在地公证处出一证明就可直接转入姐夫名下。以前兄妹的协商协议无效,但是经查房屋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房子产权使用证是姐姐名字,两证名字不一致,这事该如何处理,几兄弟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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