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道口修高架占地
更新时间:2015-09-28 14:18:21
问题描述:
大家好, 因为铁路道口修高架桥,占用我用材林地3300平,合同还有22年,占用树木为杨树,共计1100株,40-50粗50%70粗20%其余不等。现在村上以每株70元的平均价格给予赔付是否合理,而占用的林地不予赔偿,还有旱田一等地1500平,以每平方28元的价格给予赔偿,我地处黑龙江省龙江县鲁河乡龙德村,而村上赔付标准是以 黑政发[2014]34号文件,请问这是黑河市的文件和齐齐哈尔有关吗,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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