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和受害者费用如何承担
更新时间:2015-09-27 10:01:5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妈妈骑电动车于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被一辆小轿车撞到,左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肇事者只去过一次医院,压了3000元押金之后再没露面。现在我妈妈出院休养,准备起诉。请问现在就可以起诉还是得等到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才能起诉?伤残鉴定是在出事的三个月后才能做吗?肇事者对这场事故负70%的责任,是肇事者付所有赔偿金的70%还是肇事者只付医疗费的70%,而其余费用,像是营养费、误工费等这类费用都由肇事者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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