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属于交通肇事罪?
更新时间:2006-01-01 16:27:01
问题描述:
[B][size=4][color=#00008B]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发生在交通管辖范围内并造成一人死亡(住院2天后),而且双方均驾驶无牌摩托车并事故后双方都负重伤(死亡的人是其中一方的老婆),另一方载2人。当时的路段是一个(3人)上坡开始走平路,死亡的那方是下坡开始走平路。那么请问这样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在此先行道谢,希望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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