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期限为一年,之前公司有两年社会保险没有给我交,公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更新时间:2015-09-19 16:28:11
问题描述:
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期限为一年,之前公司有两年社会保险没有给我交,公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渚仲裁的时效期限一年"为理由拒不为我交纳之前二年的社会保险费用,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的这条规定是不是有点不符合情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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