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在工厂车间手指受伤,7月21劳动局认定属于工伤(厂里承认工伤,工伤认定材料是工厂递交的),
更新时间:2015-09-06 23:28:47
问题描述:
6月13日在工厂车间手指受伤,7月21劳动局认定属于工伤(厂里承认工伤,工伤认定材料是工厂递交的),7月21号伤残鉴定为10级,本人去年十月份在改工厂上班,做到年底放假,大概3个月左右,工资年底一起结的,所以没有工资单据,15年上半年家里有事没过来,5月15号应厂里应邀来厂里上班。5月29号请假回家,6月10号上班。6月13号发生事故,本人工资保底4200+提成(车间每做一双鞋加4分钱),每个月车间产量50000到60000双左右,每月工资6千左右,希望能够有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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