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犯故意伤害导致死亡
更新时间:2015-09-07 23:22:02
问题描述:
2013年3月4日晚23时18分许,刘xx,李xx,胡xx,金xx等5人在文山市东风路岔xx酒店路口对死者周xx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李**,金xx,胡xx分别用拳头,脚踢打了周xx,刘xx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中了周**的左肩背部,导致周xx当场死亡,后5人逃离现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我儿高**追赶死者有20米但是并未参与殴打,就被判了13年,理由是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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