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够给我提供一
更新时间:2015-09-02 18:11:3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够给我提供一些法律援助,谢谢!
我家在哈市道里安道街有一套公产房屋,听说现在国家有新政策可以公产买断,我母亲在房产局领取了申请表,其中有一个章是需要房屋的物业公司来盖章的(是关于房费的,房费没欠),但是他们说我家以前的供暖费有拖欠不予盖章,是老底子了(以前是我父亲的单位一直不给交,要也要不来,现在已经和单位买断了)。
从2005年起,我家的房子供暖已经归华能供热管理,华能那里我们没有任何欠费,章也给盖了。
从入户开始,我家的供暖始终没有达到国家指定的标准,冬季房屋供暖很冷,现在我只想补交个人应缴的供暖10%的费用,但是物业让我们全额补交供暖费,想咨询下您,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样申诉呢?通过什么渠道可以维护我的利益呢?
谢谢您!希望您可以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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