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后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两天休息值班一天,如果项目需要就有加班,工作地点在广
更新时间:2015-09-01 11:18:21
问题描述:
我进公司后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两天休息值班一天,如果项目需要就有加班,工作地点在广州以内。现在因为公司调动,我被调到佛山金色领域项目,因为万科集团联合验收所以连续加班一个月并且周末没有休息。连续上班七天,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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