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诈骗罪的相关问题。(我未婚的)在2015年6月份,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更新时间:2015-08-29 14:09: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诈骗罪的相关问题。 (我未婚的)
在2015年6月份,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我很喜欢她;经过和她聊天得知,她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我果断的追求她,在7月15号她答应了做我的女朋友。后来花了一块580元的手表送给她,还应她要求在屈臣氏给她买了支88元的口红、在淘宝网买了几十元的饰品。其间还要求我给她买手机及化妆品,我没答应她;其它吃喝的就沒法算了。后来,因为有些小口角,再加上相处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经常因一些小事会有意见分歧,在8月初本想和她分手,而我也要趁着和她说清楚后回家一趟,准备贷款做生意。结果跟她说了下我的意见及今后计划,她没同意分手,而我也确实挺喜欢她的,所以也就沒有分手,第二天我就回家去了。回家几天后得知她也因为意外受伤,也从广州回了湖南老家,在关心之余她也不愿告诉我是如何受伤的。我回家一个星期后出来广州,因为特别想念她,所以上她的QQ空间闲看。结果我从她的一个访客空间里看到,她已经结婚了,而且儿子也快满周岁,空间访客就是她老公,里面大量的一家三口照片及其评论可以证明他们是夫妻。
请问,在隐瞒已经结婚生子的事实而引导我向她发起追求,还怂恿我给她买礼物,及知道我会有一些投资计划,可能会在今后继续欺骗我的感情及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谢谢!真诚的等待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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