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村支书的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更新时间:2015-08-29 15:25:27
问题描述:
本村前任支部书记(病逝多年),私自对外号称可出卖本村宅基地(法律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一些不明真相的外来人员纷纷和支部书记(其他村干部一概不知情)联系,向村支书个人支付了购买宅基地的款项,村支书出具了收条并加盖了党支部印章。但多年没有得到宅基地,现在却要求村名委员会要么安排宅基地,要么退款。请问这是村支书的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现任村民委员会该怎么办?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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