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妈借款给姨妈,共分三次借款。借条分别写14万,6
更新时间:2015-08-24 09:32:4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妈借款给姨妈,共分三次借款。借条分别写14万,6万,7万,上面没写利息,直接写的借款这些和什么日期还。当时这些是由我具体操办的。我写的借条,我姨妈签字按手印的。其中一次是我舅舅打款给的姨妈,两次是我打款给的姨妈。但是前几个月我姨妈夫妻两人都突发意外死亡了,现在两个子女作为继承人拒绝还这笔钱,现在老人遗留财产有大量房产。证人有我舅舅和另外一个姨妈,但他们只能证明我们确实借给姨妈了钱,但不知道具体借了多少。现在我能举出的证据银行交易记录分别是9万5千,4万5千,3万1千200元。按利息算的话,超过法律规定的年利率24%。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们打官司可以打赢吗,可以追回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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