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哥2009年因为打架致人死亡,后经过民事赔偿28万家属谅解,在山西省高院的二审中改为死缓,现在在
更新时间:2015-08-18 21:55:05
问题描述:
我亲哥2009年因为打架致人死亡,后经过民事赔偿28万家属谅解,在山西省高院的二审中改为死缓,现在在吕梁市一所监狱服刑,目前因为表现良好减刑改判,现在监狱方面要求提供当时民事赔偿28万的书面材料,我家住内蒙古当时父母身体残疾无法前去山西,于是委托我的舅舅和一个内蒙古当地律师去的,在经过高院领导的调节后达成赔偿意向后,回内蒙古向当时负责调节的法官提供的一个建设银行的私人账号打款给予了民事赔偿,但是未收到任何收据或者证明,现在因为监狱方面要求提供这份民事赔偿的证明,我该怎么去高院索要这个材料,需要什么书面手续?因为我不在山西省,可否委托一位太原本地的律师去办理,并且委托律师需要什么书面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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