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二婚两三年因感情不和,与今年四五月份离婚,婚前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以我家的房子做抵押,
更新时间:2015-08-18 15:21:35
问题描述:
您好!我哥二婚两三年因感情不和,与今年四五月份离婚,婚前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以我家的房子做抵押,后因贷款到期,双方在外借钱还贷款,我哥也在外借款十多万,我家的房子因为拆迁,现居住在对方家里一套小居室,现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协议对方只赔6万多。离婚到现在也半年多了也不给还钱,还让我家搬走,我家说还了钱再搬,结果前段时间私自把我哥的车开走了不给,说搬走了再给,这过了没多长时间,昨天又找我爸说先还两万,等年底村里分了钱了再还,我家没同意说把钱还完了再搬,结果他们家商量说不搬走的话就要砸门,买房我家已经损失够多了,他们现在不还钱还咄咄逼人,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离婚协议,一年之内还可以反悔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